葡萄牙老房翻新减税!新法明确可享6%增值税

时间:2026-08-18    发布者:葡萄牙生命堂    浏览次数:80

葡萄牙一项新法律于今日(17日)正式刊登于《共和国日报》,明确规定,位于城市更新区(ARU)内的翻新工程,即使所在地区没有获市政府批准的具体城市更新行动(ORU),仍可适用6%的增值税(IVA)优惠税率。该法律具有追溯效力,相关规定可追溯至2009年1月1日。

这项立法主要是为了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税务争议。2009年1月至2013年10月期间,一些建筑商在城市更新区(ARU)内开展翻新工程,但由于有关市政府没有批准相应的城市更新行动(ORU),葡萄牙税务及海关总局(AT)拒绝其使用6%的优惠增值税税率,要求按照23%的标准税率缴税。

新法律明确规定,凡是在依法划定的城市更新区(ARU)内的不动产或公共空间进行的城市更新工程,无论相关地区是否批准了城市更新行动(ORU),均可享受6%的增值税税率。

该法律实际上是对《增值税法典》第一附表第2.23项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新规定适用于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7日期间的相关工程。2023年10月7日之后,葡萄牙曾通过新的立法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此前产生的税务争议并未因此完全消失。

新法律规定,其效力追溯至2008年12月31日通过的2009年度《国家预算案》相关法律,即从2009年1月1日开始生效。

这一争议源于葡萄牙城市更新制度的调整。在早期规定下,市政府需要同时划定城市更新区(ARU)并批准相应的城市更新行动(ORU)。但自2012年起,法律不再要求两项程序必须同时完成,由此产生了一个关键问题:一项位于ARU内的翻新工程,是否只要位于已经划定的ARU,就可以享受6%的IVA优惠税率,还是必须同时存在经批准的ORU?

建筑商和房地产开发商过去按照前一种理解,在ARU内进行翻新工程时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然而,葡萄牙税务及海关总局后来采取了更加严格的解释,要求有关市政府必须批准ORU。由此,一些已经完工甚至已经出售物业的项目被要求补缴增值税,部分工程因此面临从6%追补至23%的税务要求。

葡萄牙社会民主党(PSD)在提交法案时指出,虽然相关税法条款在2023年10月之后已经不再适用,但此前规定仍然产生法律效力,并且一直存在不同的解释,因此有必要通过“权威解释”明确其适用范围。

按照此次法律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只要城市更新工程位于依法划定的ARU内,即使当时没有批准ORU,也可以适用6%的增值税优惠税率。

该法案于今年7月3日在葡萄牙议会全体会议上获得一致通过,并于7月17日完成最终表决。如今正式刊登于《共和国日报》,意味着长期困扰建筑商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这一税务争议获得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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